热线13853456666(记 者 叶 宁)明明只吃了65.8元钱的东西,结账时却被要求付66元。近日,孙先生打来投诉电话反映,他在市区某餐馆吃饭时的“遭遇”。 孙先生说,一天,他和女朋友逛街后,中午就近到一餐馆就餐。要是平时,他根本不会发现多付了两角钱,可那天他和女朋友开玩笑“打赌”,谁猜的价格最接近实际价格,另一方就得请客付钱。细心的女朋友记得点餐时点了一道价格为6.8元的点心,这才发现最后的餐费出了“问题”。发现餐费多付了2角之后,孙先生找来服务员询问,当时得到的回答是该家餐馆实行餐费“四舍五入”,消费小票上也印有“消费65.8 元应收66元”以及“四舍五入”的字样。 孙先生说,点菜时服务员并没有说明收费要“四舍五入”,难道餐馆也采取“超市化”经营? 就此,记者电话联系餐馆负责人了解情况。对方表示,因为找零钱比较麻烦,所以他们实行了餐费“四舍五入”。“我们有‘入’,但也有‘舍’啊。”该负责人称,大多数顾客根本不“在乎”这点零钱,有的人发现多收或者少收了几毛钱都是一笑了之。 记者又联系了物价部门,工作人员表示,餐馆的做法是不对的。该店应该配备一定数量的零钱,不能以找零麻烦为由拒绝,使顾客遭受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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