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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米掺假  超市加倍赔偿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3-27 9:17:15
刘先生在县城某超市花10元钱购买了几斤江米,因当时没有仔细看,回家却发现里面掺有大米,因为有购物小票,而且还未拆开包装袋,于是他来到消协投诉。
消协工作人员经到刘先生家现场查看后,证实他反映情况属实,便与该超市联系。依据《消法》有关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中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应当赔偿消费者所受的损失,消费者要求增加赔偿的应予增加。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所购商品价款的一倍的规定。经调解,最终为刘先生更换了新的江米,并且按二倍的价格加倍赔偿消费者。                 刘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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