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我的丈夫去年10月份始回家后,总是以联系业务为由躲着我接听电话,收发短信,午夜依然频繁。丈夫的举动引起我的警觉。今年春节前,我用丈夫的身份证、结婚证等证件在通讯公司办理我丈夫手机的密码修改业务。我凭修改后的密码在网通自动查询机打印了丈夫近三个月的话费清单,我发现他与某一号码频繁联系,经查实,该号码使用人为女性。我对丈夫进行盘问,没料到他却说我和网通公司侵犯他的隐私权,近期要到法院起诉我和网通公司,要求赔偿2万元精神抚慰金。请问:妻子偷查丈夫的话费,是否属于侵犯隐私权? 德州某医院 华芳(化名) 华芳读者: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除国家司法机关在履行职务中有权调查公民的通信内容外,其他组织和个人均不得向社会暴露公民的通信秘密。但是,律师本人的理解,话费清单没有涉及通信内容,所以,话费清单不属于公民通信秘密。你作为妻子,对丈夫的话费清单有一定的知情权也是应该的。同时通信公司依你提供的证件修改手机密码,也不存在过错行为。 律师认为,隐私权并非毫无限制的,你丈夫对你提出侵犯隐私权的主张是不成立的,因婚姻法规定了夫妻之间的相互忠实义务,你对丈夫的反常行为产生的怀疑符合妻子身份的自然反应。换言之,你有权知道自己对丈夫所享有的配偶身份利益是否受到威胁或者侵害。还需强调的是,你在知悉丈夫话费清单后并未加以宣扬、散布和丑化,因而你虽然未经丈夫同意在网通公司修改手机密码,但你所获取的信息完全属于符合其配偶身份的合理知情权范围。总之,你偷查话费清单的行为不构成侵害你丈夫隐私权,如果他执意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也不一定会支持他的请求。 张长青(本报法律顾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