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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原侦破“11•25”杀人案
作者:本报记者…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3-7 11:31:10
河堤上惊现尸体
2007年11月24日19时许,月亮躲进了云层里。在马颊河平原县王杲铺段河堤上,一个黑影蹬着一辆人力三轮车由南向北鬼鬼祟祟地在东河堤骑行。当走到距离一座大桥300多米的地方时,黑影下车将三轮车用力推向河里。三轮车载着车上黑乎乎的东西往河坡下滑去,直到被一棵树挡住。黑影转身消失在茫茫夜色中。
第二天早晨,平原县王打卦乡代家口村一名村民赶着羊群顺着马颊河堤放羊,发现了卡在河坡树旁的人力三轮车。他好奇地走上前想看个究竟,却发现车上有一具死尸。这名村民吓得跑出大堤,招呼从此路过的另一名村民打110报警。
当日9时52分,平原县公安局接到报警。9点55分,平原县公安局刑警大队组织调集精干刑警和技术员,火速赶往现场。
被害人到底是谁?
当日上午9时50分,平原县公安局王杲铺派出所民警先期到达地点保护现场;10时10分,平原县公安局的10多名刑侦技术员、侦察员赶到现场。现场勘察、证据搜寻、外围调查有条不紊地全面展开。
经现场勘查,死者年龄约60岁,镶有满口假牙。经尸检发现,死者是被扼压颈部致急性窒息死亡,死亡时间在距发现死尸10至24小时之间。现场无打斗迹象,该现场应为抛尸现场。
由于抛尸现场已被严重破坏,几乎提取不到任何有价值的痕迹物证,在死者身上也未发现任何能够确认身份的物品,且死者面部严重变形,这给查找尸源工作带来很大难度。
那么,死者到底是谁?
确定被害人身份
民警以抛尸现场为中心,由近到远对邻近的王杲铺镇、三唐乡、恩城镇、王打卦乡进行辐射式排查。排查的重点是五类人员:收废品人员、捡废品人员、单身汉、外来人员、失踪人员;并且向周围县市发出协查通报,在全县范围内张贴死者及抛尸所用的脚蹬三轮车照片;同时根据死者所镶假牙查找镶牙诊所,再通过诊所患者记录查找失踪者;由于死者穿着1997年生产的武警绒衣,又围绕1997年至2000年的服役武警展开调查。
2007年12月3日,也就是发现尸体的第9天上午,一名到王杲铺派出所办事的群众看到张贴的《协查通报》后说,死者很可能是王杲铺镇马庄村的马老汉。马老汉的两个儿子都在外地打工,专案民警找来马老汉的外甥前来辨认尸体,但由于死者面部严重变形,其外甥也未能确定。民警发现死者身上有一串钥匙,拿着钥匙赶到马老汉家,竟打开了马老汉已经锁了十来天的家门。看来被害人正是王杲铺镇马庄村的马老汉。
                马老汉早年离异,平时一人独居,以收购废品为生。侦察员们细心地对马老汉的住宅进行了勘查,认定这里不是第一现场。
到底是谁杀害了马老汉?杀人的第一现场又在哪里?
找到嫌疑人
认定死者就是马老汉后,民警们以马老汉家和抛尸现场为中心,把他的社会关系、交往人员、活动范围作为重点逐一排查。
王打卦乡代家口村距离抛尸现场不足两公里,在马庄村和抛尸现场之间,也是现场周围最大的一个村庄。指挥部决定把排查重点放在代家口村,并以此向周围村庄辐射,逐村逐户展开“拉网式”调查。
2007年12月13日,一个重要线索进入了侦察员的视线。该村村民代某(男,34岁)于案发后的第二天去向不明。在侦察员进驻该村调查的第3天,代某的哥哥也离家外出。
2007年12月14日,民警确定代家口村代某有重大作案嫌疑:他具备作案时间;曾于1990年因故意杀人罪、抢劫罪被判处无期徒刑,2005年才被释放;这次案件和他上次的作案手段基本相似,案发后他又无故失踪;在民警调查他的哥哥时,他的哥哥也外出躲避。代某从十几个嫌疑人中“脱颖而出”,成为第一犯罪嫌疑人。
他曾杀人未遂
代某,1973年出生,念完小学四年级后在家务农。1990年3月初,17岁的代某大白天从侧门潜入邻居家翻箱倒柜,在大衣柜里偷了一百多元钱正准备离开,被邻居13岁的男孩发现。男孩正要喊人时,代某上前用手掐住了男孩的脖子,孩子昏了过去。他想逃走,却见孩子又醒了,就找到一根绳子勒住了男孩的脖子。见男孩倒在地上不省人事,他就把一口大锅扣在男孩身上逃离了现场。所幸的是男孩被抢救过来。代某因故意杀人罪(未遂)、抢劫罪被平原县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先后在德州监狱、济宁微山监狱服刑,2005年7月被减刑释放。代某回家后,到王打卦乡某纸厂打工,于案发后第二天离家外出。
民警围绕代某的行踪展开调查,很快掌握了代某在福建省邵武市一轮胎厂打工的信息。民警一方面去福建省调查,一方面做亲属的工作,要求代某回来自首。
2007年12月25日,穷途末路的代某返回山东,找他的亲戚商量是否投案自首。当日零时40分,平原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段少彬中队长带领民警在德州火车站出站口将代某抓获。代某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他掐住了老汉的脖子          
2007年11月24日上午8点多钟,在纸厂上夜班的代某回到家后,吃着父母留下的剩菜,喝了一斤多白酒。大约11点左右,代某听到门外有喊“收废品”的喇叭声。
代某走出家门,发现在胡同口处招呼收购废品的人是马老汉。代某想起了两个月前的一件事:2007年9月初的一天,马老汉到代家口村收购废品,以每市斤0.98元的价格,收购了代某的4斤“弓子板”(钢板)。后来,代某到邻村的废品收购站询问价格时,得知“弓子板”市场收购价为每市斤两元左右。代某认为马老汉欺骗了他。
他气冲冲地上前质问:“你上次收购我的弓子板才给九毛多,人家市场上是两块多一斤。”
收购废品的马老汉也不甘示弱:“一个愿卖,一个愿买。”
“你这不是坑人吗?”
“活该!”
两人对骂一阵后,代某气急败坏地抓住马老汉的胳膊,将他拽到门前棉柴垛北边,用右手按住老汉的后脖颈,左手卡住其咽喉。一会儿,代某发现老汉已经死了,便将尸体扔到自家大门口一个地窖里,盖上水泥板,然后将人力三轮车放到哥哥的院子里。
一家三人被拘
2007年11月24日晚,代某的母亲、父亲先后回家。代某将杀人的事告诉了父母。晚上7点左右,他的父亲把收废品老汉用的杆秤、帽子、布鞋、一个编织花篮等,放到炕洞里焚烧。父子二人将受害人的尸体从地窖里弄出来,放到人力三轮车上,盖上塑料布。趁着夜色,代某蹬着三轮车向村东面的马颊河奔去。
代某的哥哥也曾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1998年5月刑满释放。当他得知弟弟杀人后,没有及时劝弟弟投案自首,反而为弟弟提供200元钱外逃,并驾驶摩托三轮车送走了弟弟,自己也到村外躲藏了几天。
目前,代某因涉嫌故意杀人罪、他的父亲和哥哥因涉嫌包庇罪分别被平原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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