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首 页 | 新 闻 | 娱 乐 | 生 活 | 影 视 | 音 乐 | 博 客 | 社 区
  您现在的位置: 德州电视报 >> 文章中心 >> 新闻 >> 新闻法制 >> 文章正文
热门文章
推荐文章
相关文章
没有相关文章
庆云县公安局
作者:本站 文章来源:本站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10-10 16:38:42
2004年正月初,庆云县公安局经侦大队陆续接到报案,称郑江父子诈骗其钱财。经侦大队立案后,根据报案人的身份、数额等具体情况深入分析了郑江父子的作案轨迹及潜逃方向。专案组民警经过多方查询,终于查到了郑河的踪迹。2004年3月28日,专案组民警将郑河抓获归案。
经审讯,郑河供出了其父在广饶某砖厂当门卫的实情。2004年4月10日,专案组民警赴广饶,但抓捕未果。2005年4月15日,迫于压力,郑江来到庆云县公安局投案自首。
至此,这起父子二人上演的“高息红利诈骗案”终于划上了一个句号。(文中人物姓名均系化名)
            庆云县   王新艳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网站合作 - 电视报简介 - 广告业务 - 联系方法 - 政策法规 - 网站地图 - 在线投稿
    本报地址:德城区东方红路64号 鲁工商广字第12037号 邮编:253012
    新闻热线:0534-2687982 电子信箱:dzdsb@sina.com 传真0534-2687980
    办公室:0534-2687980 编辑部:0534-2687981 记者部:0534-2687982
    广告部:0534-2687989 0534-2687982 技术维护:畅想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