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质疑啤酒瓶处置权 近日,德城区的刘先生和朋友在德兴路某饭店就餐时,要求饭店将70个空啤酒瓶按每个3角钱的价格充抵餐费,遭到饭店老板拒绝。刘先生随即向本报打电话咨询,在餐馆就餐后,是否可以用空酒瓶抵餐费。 刘先生在电话中说,他和10个同事在该饭店聚餐,喝了7箱某品牌啤酒,共70瓶。席间,一个曾开过超市的同事就空酒瓶算了笔账,按他以前卖给回收站0.3元/瓶的价格计算,70个空酒瓶的价值为21元。结账时,刘先生向饭店老板提出留下空酒瓶,免掉餐费中20多元钱的零头。饭店老板一口拒绝,称从来没有顾客提出过这种要求。饭店老板表示,顾客可以带走空酒瓶,但绝对不能充抵餐费。 不准带走空酒瓶成为行业“潜规则” 空酒瓶的处置权究竟属于谁?本报记者近日连续对德城区多家酒店、大排档调查后发现,绝大多数服务员都不主动询问顾客空酒瓶如何处理,对要求带走空酒瓶的说法表示难以置信:“有谁还会在乎几个酒瓶子钱?” 新湖南路一家火锅店经理告诉记者,从道理上讲,空酒瓶是属于顾客的,可实际上从来没有人将空酒瓶带走,这便成了火锅店的一份额外收入。这位经理坦言,做餐饮生意这么多年,若不是记者问及,他从没有想过空酒瓶的问题。 一位开饭店的朋友对记者说,他们在经营核算时一直把空酒瓶价钱当作酒店的纯利润,这是餐饮行业潜在的一个利润点。如果顾客要求带走空酒瓶,酒店一般不会阻拦,但不会主动去提醒。“至于当场折算充抵菜金,我想可能没有一家酒店愿意这样做。”朋友这样说。 同时,这位开饭店的朋友分析,在酒店消费,顾客不带走空瓶子已经成为餐饮行业的“潜规则”。绝大多数顾客无意识地放弃了这部分利益,也有一部分顾客虽然意识到这一点,但考虑到携带不方便、处理太麻烦等原因,便只是心动而没有行动。 空酒瓶每月可为饭店赢利上千元 记者近日在德城区一家中型饭店就餐时调查到,该店夏季平均每天能卖出150瓶啤酒,空酒瓶基本上都由店里处置。目前德城区市场上啤酒瓶回收价格在每瓶0.3元至0.5元之间,照此计算,该店每月仅空酒瓶的净利润就有1000多元。 消协:空酒瓶处置权归消费者 德州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孙爱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顾客买了啤酒,啤酒瓶肯定该归顾客所有,酒瓶等同于包装,顾客买商品,不可能把包装还给商家。现在白酒、红酒的空瓶在酒楼里带走都没有问题,只有啤酒瓶因为可以回收,一些餐馆才剥夺了顾客的这一权益。“顾客在饭店里消费的酒水与在商场、超市购买的酒水性质一样,酒瓶的所有权属于顾客。如果酒楼要回收啤酒瓶,不准顾客带走,就要事前说明顾客所付的价钱里并不包含空瓶子的费用,免得引起争议。” 孙爱华称,空酒瓶属于顾客,这是毫无疑问的。但顾客出于要面子、携带不方便、找不到地方退瓶等原因不带走空酒瓶,这种消费习惯可视为顾客主动放弃了这块利益,而酒店正是利用顾客的这种消费心理在赚一笔额外收入。 律师建议: 饭店可考虑用空酒瓶充抵菜金 德实律师事务所李秀臣律师认为,顾客在饭店消费的酒水与在商场、超市购买的酒水性质一样,酒瓶的处置权理所当然属于顾客。顾客在不影响他人的情况下,可以任意占有、使用和处置,酒店不得干涉,更不得阻止顾客将其带走。不过,顾客买单后不带走的空酒瓶,可视为遗弃物,饭店自行处理于法有据;对于顾客用空瓶充抵餐费的要求,酒店也有权拒绝。但从“顾客至上”的经营理念来看,餐馆又应该允许将空酒瓶充抵部分菜金。此时如果有酒店首先实施这一做法,不仅会吸引顾客,还会带来良好的口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