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春(1891-1966),宁津县刘营伍乡宗庄人,1905年(清光绪31年)入宫当太监,1912年被遣返。宗春经历晚清、民国、新中国三个时代,轶闻很多。 宗春出生在仅靠一亩半地维持生计的农民家庭,8岁那年,他父亲因土地与邻村地主发生纠纷,官司打到县衙,因没钱打点,本是有理的事却被宣布败诉,把一亩半地断给地主,还挨了20大板。 宗春的父亲感到官司要想打赢,冤气要出,非叫儿子当“老公”不行。反复思量,父亲将宗春叫到面前说:“孩子,我想叫你当老公,这会儿吃点苦,你能享福一辈子,咱家的官司也能翻过来。”已模糊明白大人心思的宗春默默听着。又过了两天,父亲叫来同族叔伯,给宗春脱下裤子让他躺在炕上,父亲满头大汗地把宗春的手脚用绳绑紧,宗春感到非常恐惧。父亲带着哭声说:“孩子,你忍着点。”他手持锋利的镰刀,两眼瞪圆,猛地下了手…… 村长将宗家的情况,迅速报告县衙,算是出了孝忠皇上的子民。第二天,县太爷坐着轿子,带着郎中来给宗春上药,并逐级奏报朝廷。宗家的官司果真翻了过来,一亩半地又回到宗家,可年幼的宗春却成了阉人。 1898年,即宗春“净身”后的第二年秋天,他入宫成为御膳坊的小太监,负责侍俸太后、皇帝和嫔妃。当太监虽然待遇尚好,但等级森严,一般太监没多少地位。按“宫中则例”规定:口角斗殴打60大板;点灯不慎、夜里值班打瞌睡打20大板;大声喧哗、外传宫中小道消息打20大板。在宫中大太监欺负小太监是天经地义,有一次,宗春给一名大总管端茶水,这名大太监只喝一口就吐出来,破口大骂:“狗奴才,想烫死我!”顺手将滚烫的茶水向宗春脸上泼去,宗春强忍灼痛赶紧跪在地上求饶,不敢说半句反驳的话。 太后用膳很讲究,早晚两餐48个菜,中午108个菜,三节(端午、中秋、春节)菜增至360道,猴头、燕窝、鹿尾、熊掌等山珍海味俱全。太后一人吃,几十个太监侍侯着,太后身后还有两个专门打人的散差。打什么人呢?比如说太后说这点心没味道,那两个散差就把做点心的太监叫来痛打一顿。 1912年2月12日,即宣统三年,清朝结束。宗春和其他太监被召集到太和殿广场,一位军人对他们说:“现在是中华民国,你们愿回家的政府安排回家,不想回家的可去寺庙当和尚。”宗春拿着20块大洋回到家乡。父母已去世,他只能跟一个远房侄子过活,加上生理上的缺陷,生活非常困难,还受到讥笑,他一走在街上,人们就向他投去异样的目光,总有顽童喊:“老公老公我打你,看你是男还是女。”解放后,宗春得到政府的救济照顾,1966年,他带着对人生的满腔怨恨,死在清宫拨款给他修的老砖房内。
|